单位参保
一次性告知
办理部门:医保(单位参保)窗口
办理项目;单位新开户、单位新增人员、单位减少人员,单位办理在职转退休,单位办理退报,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返还
办理要件:
一、单位新开户:
1、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地税登记证(副本)
3、 营业执照(副本)
4、 上年、本年工资手册(工资表盖财务章)
5、 近期养老保险申报(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拨付表、退休费发放明细表;
6、 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7、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8、 《批量新参保或续保花名册》
9、 上月养老保险缴费收据
二、单位新增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
三、单位减少人员:
1、 停保: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带本人签字)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
2、 退保:死亡证明、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
3、 在职转退休: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在职退休表
四、单位注销、撤销、废业:工商注销手续复印件、地税注销手续复印件、参保单位变动表
五、账户返还: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三份)、医疗保险卡、死亡证明
六、单位信息更改:携带相关部门出示的变成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单位信息更改表
七、人员信息更改
1、 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携带工龄确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写个人心理更改表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无收费
窗口咨询电话:64662201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总服务台电话:22874849
办公地址:和平区北二马路69号
注:办理要件的示范文件请登录
和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