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8〕1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5日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做大做强,推动节能减排,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纯电驱动新能源汽车为主要战略取向,强化政策引领和市场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智能高效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引进优势企业来我市建厂、合作,积极推进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突破关键技术,提高产品性能,创新商业模式,在东北地区率先走出一条快速、健康、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新路径。
(一)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以城市公交、出租、网约、邮政、物流领域为重点,同时在汽车租赁、环卫、市政服务、通勤班车及私家车领域推广。到2020年,力争实现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充(换)电站200座,充电桩2.1万个,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建立较为完善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培育和引进具有代表性的充电服务企业。尽快在我市试点建立高寒低温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和东北地区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解决高寒低温环境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加快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的普及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具备网联式环境感知能力,可在复杂工况下实现有条件的自动驾驶。
(二)产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到2020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驱动、全面协调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雏形,新能源整车产能达到30万辆,当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万辆。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低温充放电、充电倍率、电机效率等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安全性满足大规模推广应用需求,轻量化新型材料得到广泛应用,装备制造数字化、智能化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关键技术水平提升助推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在动力电池原材料、电池单体、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三小电”系统、轻量化材料、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智能网联车载系统等关键零部件项目上取得突破,通过本地培育和引进等措施,逐步弥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配套资源不足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加快本市高寒低温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力度。在公务用车领域,更新和新增的公务车及用于公务使用的租赁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领域,在场站适合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条件下,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要全部采用纯电动车辆;新建公交场站需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对原有公交场站,建设主体只需将公交场站信息提交公交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即可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充电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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