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8〕244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年报作用,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三)对未年报市场主体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对未依法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抓住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社会宣传,发挥警示作用,督促市场主体自觉依法年报。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社会公示和政府部门间共享应用,加大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的约束力度,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维护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
二、分类推进年报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一)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引导企业应报尽报。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统计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规范推进海关管理企业年报的“多报合一”,2018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统一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继续落实《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协作和数据比对交换,加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
(二)因地制宜督导个体工商户年报。通过共享应用税务部门纳税信息等数据,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
(三)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年报。发挥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检查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应用,依法查处虚假申报材料、登记事项不实等行为。
三、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分析应用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工商年报包含哪些内容?
1、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
2、企业的联系方式与地址;
3、企业的存续状态;
4、企业各类变动情况,如股权变更信息、购买股权信息等;
5、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网址信息等;
6、企业从业人数、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等。
上述就是企业工商年报需要提供的公示信息。企业必须对工商年报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企业逾期工商年报有什么后果?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