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超期不予受理,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一、 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 资金证明资料
1、(新办企业)基本帐号开户证复印件、基本帐号近期对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帐号进帐单或转帐单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必须与办理税务登记时备案的验资报告相同)(商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帐号近期对帐单复印件、涉税相关指报告复印件。
3、(法人变更)视同新办(分支机构法人变更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帐号近期对帐单复印件、上级 管部门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4、(实物投资)需出具实物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待企业申请事宜审理批准完毕时,企业需持该发票的原件到窗口(21)加盖“此发票为新办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投资证明不得作废退回原单位”章后方可取件。
三、 身份证明资料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法人须提供在沈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2、 会计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资格证复印件。
3、 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税员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三人还需各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四、 房屋证明
1、 房产部门或工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时间不少于两年)。
2、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 包含企业牌匾、大楼远景、所在房屋楼牌号的彩色胶片照片(可分开照)。住宅、公寓、商住等非商业用房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以房屋产权证中注明的设计用途为准)。
五、 加工设备
工业企业须提供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拍卖所得必须提供有交部门证明复印件;设备胶片照片。
六、 供销合同
1、 供销合同各一份复印件。
2、 商业企业销售合同必须清晰注明可有一年内达到销售额180万元、工业企业销货合同必须清晰注明可在一年内达到销售额30万元。
七、 公司章程
八、 分支机构证明资料
总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上一年度年审证明复印件。
九、 出口企业证明资料
1、 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2、 只做出口贸易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填写《不使用防伪税近系统申请表》。
十、 法人变更
需提供变更审批表、原一般纳税人审批表复印件、上一年度年审表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除供销合同外二次复印无效)
企业在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时不得有涂抹痕迹,否则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