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到本公司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需携带以下材料:
(1)防伪税控系统使用文书(一)使用通知书;(二)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登记表。(须经所属国税分局审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4)培训费(现金)及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款
注:以上手续企业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24-2347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