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政策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88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4、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6、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7、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8、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10、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
1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12、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有关问题答问
开票编码咨询反馈电话:63418094。
二、新办户征管问题
1、申报期:
1月截至15日、2月截至2月22日、3月截至3月15日、4月截至4月18日、5月截至5月15日、6月截至6月15日、7月截至7月16日、8月截至8月15日、9月截至9月17日、10月截至10月24日、11月截至11月15日、12月截至12月17日。
2、新网厅相关
下载地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网上办税服务厅变更下载地址的通知(2017-03-17),操作手册也可下载学习。
登陆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111111,无需税务机关开户,锁死需要到主管税务科所进行密码重置。
涉税事项办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存款账户报告、税收优惠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发票领用、专票的最高限额、发票代开申请。
3、通用机打发票软件下载地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关于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升级的公告(2017-09-15),软件中有操作手册。
使用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拨打4000110088进行咨询。
4、清卡问题
小规模月初将金税盘连接,登陆软件自动清卡;一般纳税人上报汇总后,先申报再进行清卡。纳税人在清卡之后才能领取当月的发票。
5、一般纳税人认定
参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6、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范围:鉴证咨询业、住宿业、建筑安装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纳税人可通过自助设备领取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除外)。
8、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国税机关经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人(多个)、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9、办税服务科所地址及电话:
办税服务厅: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甲、电话25834570
北陵所:黄河北大街206-596号、电话86379522
杨士所:沈辽路210号、电话25816894
陵西税务所:长江北街64-1号、电话86172075
李红路税务所:东平湖街337号路东、电话 25318561
马三家税务所:马三家镇、电话 89210063
10、风险纳税人及时联系税务机关,核查后可进行解除。
(所有会议记录非官方整理,如有疏漏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