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为了做好2011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相关事宜,现将资产损失申报各环节操作流程予以发布。
1、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将属期为2011年度的“资产损失申报表”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以最终申报表为有效申报表(支持多次申报)。其中属于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的,网上申报结果直接进入综合数据平台形成后续管理信息;属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网上申报环节有“控制键”,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齐全的“证据”资料后才能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并进入综合数据平台形成后续管理信息。
2、非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包括总机构下辖20个以上的二级分支机构并有资产损失申报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企业、已报年度申报只报资产损失项目的)汇算清缴期内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服务窗口进行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比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3、总机构、二级机构及特殊企业选项,只有规定名单内企业并发生资产损失企业才能选择并填报;其中:总机构只有独立生产职能的机构发生资产损失(其他二级机构未发生损失)的,也必须选择该项,上下金额(合计)相同;二级机构及特殊企业对三级以下企业的资产损失暂实行汇总填报。(只有选择是总机构的企业才能继续填写下属二级机构的报表,其他三种类型企业不存在填写“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含独立职能部门)已做申报资产损失情况”)
4、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在汇算期内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资产损失汇总清单报送办税服务厅窗口(见附件1)。
5、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资产损失申报资料报送办税服务厅窗口(见附件3、5)
6、合格后收到税务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回执单》,并放开网上申报环节“控制键”,纳税人进入网上申报环节。企业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窗口应向纳税人制发《限期补正通知书》,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蒲河新城国税局
201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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