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例会
(一)国税通知:
1. 虚开发票问题:金额在1万以下的,罚款5万以下;金额1万以上的,罚款5万-50万。
2. 红字发票问题: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与开具的红字发票相对应,不得将几个申请单的数额开在一张发票上。
3.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问题:销售2009年1月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增值税,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未纳入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享受过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就按正常税率征收增值税,未享受过此政策的按4%减半征收)。
(二)地税通知:
1. 2011年河道费问题:2011年3月开始征收
销售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进销差价在5%和10%之间,河道费按万分之五征收;进销差价小于5% ,河道费按万分之二征收。
核定时需填河道费率认定表、申请书(地税领取),201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名册、第四季度工资表、第四季度社保缴费单。准备好以上手续3月1日前递交专管员。
2. 打税票问题:不能随意打税票,需提供数字证书,三方协议,由税务局核实无法划款后,无法解决,经签字在打印税票。 |